Facebook 開放平台政策
2.給予用戶控制權
避免在說明、回應、訊息或帖子的用戶訊息參數預先填寫任何內容,除非(a)此內容是使用「分享」對話框而非透過 API 所分享帖子中的單一主題標籤;(b)此為使用您應用程式的用戶所建立;或(c)由企業商家所建立,且由員工使用您的應用程式來管理企業在 Facebook 的據點。
私隱政策
a.提供公開發佈且方便讀取的私隱政策,於政策中說明您要收集的資料類型以及資料用途。
b.您的私隱政策不得修訂、取代或違反 Facebook 的政策。例如,您從本公司獲得的用戶資料不得轉讓予資料仲介商或出售,即使是在您的私隱政策中披露。
e.遵守您的私隱政策。
您必須遵守私隱政策和其他 Facebook 政策,方能使用帳戶資訊。所有其他資料不可轉讓至您的應用程式以外,惟您的服務供應商(根據第 3.7 條)除外,因為他們需要相關資訊為您的應用程式提供服務。除了帳戶資訊外,您僅可出於您的業務目的需要的時間內保留我們提供的用戶資料。
除非依照法律、法規或與我們另立協議的要求而保留資料,否則如果用戶要求您刪除我們提供給您關於該用戶的所有資料(包含朋友資料),您必須依照用戶要求刪除。只有在彙總資料中不包含可從中推斷或建立可辨識出特定用戶資訊的情況下,方可予以保留。
若要在任何廣告中使用用戶的資料,必須事前取得用戶同意。
在使用任何 Facebook 技術(例如我們的 SDK 與瀏覽器像素)讓我們收集並處理用戶相關的資料之前,請取得適用之用戶同意許可證明。當您使用這類技術時,請提供適當之揭露聲明:
a. 第三方(包含 Facebook)可能會使用 Cookie、網站信標與其他儲存技術以收集或接收來自您網站、應用程式或網絡其他地方的資訊,並使用該資訊提供衡量服務、設定廣告目標受眾,以及從事如我們的數據使用政策中描述的活動;以及
針對在終端用戶裝置上儲存與存取 Cookie 或其他資訊時,需取得詳細同意書之司法管轄區域(例如歐盟),請務必透過可驗證的方式,確保於使用 Facebook 技術讓我們在終端用戶裝置上儲存與存取 Cookie 或其他資訊之前,先行取得必要之終端用戶同意聲明。如需安置要求同意書相關機制的建議,請瀏覽 Facebook 網站及應用程式 Cookie 同意聲明指南。
若向我們提供您自己向用戶收集的資訊,必須事前取得用戶同意。
請為您的應用程式提供有效的客戶支援服務,並提供方便聯絡的渠道。
如果用戶透過 iOS 版的 Facebook 應用程式前往使用您的應用程式,請使用我們 SDK 所提供的「返回 Facebook」橫額,讓用戶可以選擇返回 Facebook 應用程式。
如果用戶透過 Android 版的 Facebook 應用程式前往使用您的應用程式,請勿在用戶按下系統的返回按鈕時,阻止他們返回 Facebook。
3.保護資料
保護我們提供給您的資訊,避免資訊遭到未經授權的存取、使用或揭露。舉例來說,請勿將從本網站獲得的資料提供給用於監視的工具使用。
只在與憑證相關聯的裝置上,顯示從用戶存取憑證中取得的資訊。
只有在用戶使用您的應用程式時,才可使用朋友資料(包括朋友清單)。
請勿代理、索取或收集 Facebook 用戶名稱和密碼。
妥善保存您的密鑰和存取憑證。您可以與代理商簽訂機密協議,將密鑰和憑證與代您管理應用程式的代理商分享。
請勿就平台的使用選擇服務供應商,除非他們簽署合約:(a)保護您從本網站獲取的任何用戶資料(保護效力至少達致我們的條款及政策),(b)限定其僅代表您將用戶資料用於為您的應用程式提供服務(且並非出於其自身目的或任何其他目的),及(c)確保安全及保密。您必須確保其遵守我們的條款及政策(及對不合規行為負責)。
保有對 Facebook 用戶編號的控制權。您僅可向幫助您組建或運行應用程式的服務供應商分享相關資料。確保他們妥善保存用戶編號、保密及遵守我們的政策(除外情況請參閱 3.7)。 如果您需要一組不重複的匿名識別碼與服務供應商分享,請使用我們的機制。
請勿出售、授權或購買您從我們或我們的服務所得到的任何資料。
請勿直接或間接將我們提供給您的任何資料(包括匿名、彙總或衍生的資料)傳輸至任何廣告聯盟、資料仲介商或其他廣告或營利相關服務。「間接」意指您不得將資料傳輸至第三方,再由其將資料傳輸至廣告聯盟。
請勿將 Facebook 的資料輸入搜尋引擎或目錄中,或將網絡搜尋功能納入 Facebook 中。
如果您被第三方收購或合併,您僅可在應用程式內繼續使用我們的資料。
如果您停止使用平台,請儘快刪除我們提供給您的所有用戶資料(若無用戶明確同意)。如果您已在應用程式內顯示私隱政策,則可保留帳戶資訊。
如果您使用 Facebook 的朋友資料建立應用程式內的社交連結,請務必先取得每位連結對象讓您使用該資訊的授權。
請勿使用取自 Facebook 的資料作為審核資格條件的判斷依據,包含是否批准或拒絕申請,或決定貸款的利息多少。
如果您實施或之前(代表您自己或第三方)實施任何 Facebook 工具/Facebook 商業工具(定義參閱我們的 Facebook 工具/Facebook 商業工具(「Facebook 商業工具條款」)標準條款(可於 https://www.facebook.com/customaudiences/app/tos 獲取),或我們提供的任何繼任條款(包括 https://www.facebook.com/legal/terms/businesstools),您即承認在您使用平台時,Facebook 商業工具條款將會適用,包括優化平台及/或相關的 Facebook 公司產品。
4.鼓勵正當使用
新增社群所沒有的獨特功能。請勿重覆提供 Facebook 已有的核心功能。
如果您要開發可創造個人獨特體驗或社交互動體驗的應用程式,請提供用戶可在 Facebook 上輕鬆分享原創內容的功能。
您僅能以獎勵吸引用戶登入您的應用程式、參加應用程式專頁的推廣活動、在某個地點簽到,或使用 Messenger 聯絡您的企業。不得利用獎勵鼓勵其他行為。
如希望使用我們的標誌或品牌,請遵守 Facebook 品牌資源與授權中心內的準則和Facebook 開發人員的品牌準則。廣告聯盟和資料代理人必須事先取得我們的書面授權,才能使用我們的開放平台、標誌或商標。
請勿出售、轉讓,或再次授權我們的代碼、API 或工具給任何人。
僅能使用我們的 SDK 來開發和散播在 Facebook 開放平台上使用的應用程式或內容。您也可以在這類應用程式中,散播包含在 SDK 中的任何目的碼或範例原始程式碼。
請勿對任何 SDK 或其元件進行修改、轉譯、創造衍生作品或反向工程。
與媒體或用戶對談時,請據實表達與 Facebook 的關係。在發佈任何提及 Facebook 的新聞稿或網誌文章時,請遵守開發人員公關活動指南,並事先取得我們的核准。
如果您在 iOS 或 Android 系統使用「讚好」按鈕,請勿收集或使用任何來自此按鈕的資訊。
分享到 Stories :
a.Stories 不得包含任何標誌、浮水印、呼籲字句或其他推廣活動內容。
b.帶歸因的其他 Stories 政策:(1)Stories 不得為通用內容(即僅可讓用戶分享獨特及個人化內容)。 (2)如果用戶點擊您的 Stories,確保您將其導向可提升 Stories 的體驗及/或讓他們建立自己的 Stories。
5.遵守法律
您須負責制定存取您內容的限制,以確實遵守所有適用法律和規定,包括必要時,必須為存取權限加上地理定位篩選或年齡限制等條件。
請勿提供或宣傳侵害第三方權利的內容。
在您的應用程式中顯示、傳播及傳送內容時,確保您已擁有或取得一切內容的所有必要權利。
向應用程式相關的第三方履行所有授權、報告及付款義務。
如果您的應用程式包含由第三方所提交或提供的內容:
a. 在美國,您必須採取美國千禧數碼版權法案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適用安全港中所有必要的措施,包括委派代理接收侵權索賠通知、制定重複侵犯終止政策,以及執行通知與移除程序。
b. 在其他國家/地區,您必須遵守當地版權法律,並確保收到侵權索賠通知後,執行適當的通知與移除程序。
請勿在知情的情況下和我們分享您收集自未滿 13 歲兒童的資料。
針對未滿 13 歲兒童的網站或服務:如果您在針對未滿 13 歲兒童而建立的網站或服務中使用 Facebook 的社交附加程式或 JavaScript SDK,您有責任遵守所有適用法律。例如,如果您的網站或服務的目標對象是美國兒童,或在知情的情況下收集美國兒童的個人資料,您必須遵守美國兒童網絡私隱保護法。此外,您還必須遵循我們的使用注意事項。
在提供您應用程式的司法管轄區中,遵循所有適用的法律及規定。 請勿讓 Facebook 或 Facebook 用戶處於任何傷害或法律責任的風險中(傷害或風險的認定由我們全權酌情決定)。
如適用,請遵守錄影私隱權保護法 (VPPA),並且必須事前取得確認同意,才能將資料在 Facebook 上分享。
如果有人因您的服務、行動、內容或資訊而向我們索賠,您同意負責賠償並保障我們免受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害、損失和費用(包括合理的法律費用和成本)。
6.技術提供者
資料收集與使用:如果您是一間實體的技術提供者,遵守下列規定:
a.只能代表實體使用其資料(例如僅為了提供服務給該實體,而非基於個人商業目的或任何其他實體目的)。
b.請勿使用實體的資料建立或擴充用戶的個人檔案。
c.請勿使用實體的資料在 Facebook 內外再次鎖定用戶,及請勿使用附加搭載或重新導向功能,甚至是將該實體的資料與另一個實體的資料結合。
d.請勿讓非實體代表人員(例如:員工)存取該實體的資料。
e.除非依照法律、法規或與我們所另立協議的要求而保留資料,否則如果實體要求您刪除我們提供給您關於該實體的所有資料,您必須配合刪除。
功能:凡是您作為技術提供者使用的所有開放平台功能(例如:API ),應遵守以下規定:
a.請勿使用開放平台使得實體能夠存取用戶資料,除非另行與我們簽訂協議。
b.請勿收取開放平台功能(或相關 Facebook 服務)的使用費。本政策不會阻止您向任何其他與開放平台功能無關的產品和服務(或相關 Facebook 服務)收取費用。
c.您必須有權代表實體使用開放平台功能(或相關 Facebook 服務)。
d.請不要在同一個帳戶中合併多個實體或其 Facebook 專頁或群組。
e.請在我們提出要求時,配合撤銷實體對開放平台功能(或相關 Facebook 服務)的存取權。
7.須知事項
我們可以監察或收集您在 SDK 使用上的相關資料。
我們會根據我們的數據使用政策,使用從您或與平台整合相關活動而收到的資訊。
您給予我們所有必要的權利,使用您向我們提供的任何 API 、 SDK 、或其他技術,從而促使您的應用程式或 bot 正常使用,包括有權把您提供給我們的資訊併入 Facebook 的其他部分,及使用您的名稱或標誌作為引述的資訊來源。
我們可以將您的聯絡資料和希望聯絡您的用戶分享。
我們可以出於分銷、營銷及促銷目的使用您的名稱、標誌、內容及資訊,包括您提交進行審核的材料,應用程式的螢幕截圖或視像,以及您的 Facebook 專頁,以所有廣告格式和媒體的免版稅方式向全球用戶示範或展示您使用 Facebook 的方式。您亦聲明您有權授予該權限。
您給予我們權利以連結方式或加入框架方式運用您的應用程式,並在應用程式周圍放置包括廣告等內容。如果您使用我們的社群附加程式、動態對話框或分享按鈕,即表示您授權我們與他人在 Facebook 使用這類的連結和內容。
您給予我們和附屬機構非獨有、可轉讓、可再授權、免版稅的全球授權,以託管、使用、發佈、修改、運行、複製、公開運行或展示、轉譯任何由您或代表您提供,且與開放平台功能相關的資料、內容和其他資訊及創造衍生作品。即使您停止使用開放平台功能,此授權仍有效力。您必須負責向所有適用權利持有者取得必要權利,方可給予此授權。凡是由您或代表您提供,且與開放平台功能相關的 API,皆視為您應用程式的一部分。
我們或代表我們的獨立核數師可以審查您的應用程式、系統及記錄,以確保您使用開放平台及您從本網站獲得的資料安全,並且遵守我們的條款,以及確保您已遵守我們及其他使用 Facebook 的用戶刪除透過我們的平台所獲得用戶資料的請求。如有需要,您必須向我們提供您的應用程式符合我們條款的證明。
我們可以建立應用程式或產品,提供與您的應用程式類似的功能和服務。
我們不保證「平台」永遠免費。
如果您的每月活躍用戶 (MAU) 超過 5 百萬人、每日 API 調用次數超過 1 億次,或單日展示次數超過 5 千萬次,您可能需要另外遵循其他條款。
Facebook 及其授權公司對所有的 SDK 及其內容,保留所有權利、所有權及利益,包括所有知識產權和其他專有權利。
任何您從我們收到的 SDK 都是以「現狀」為基礎提供,未含任何擔保。
我們可以發出新聞稿,描述我們與您的關係。
我們可能阻止您就使用開放平台而選擇任何服務供應商。
如果我們判定您已經違反我們的條款或者對開放平台造成負面影響,我們可以強制執行您的應用程式或網站,以及當我們調查違反我們條款的可疑情況時,我們可暫停使用您的應用程式或網站,而事先通知或不事先發出通知,且不保證一定會事先通知您。
強制執行包括自動及手動程序,可包括停用您的應用程式、限制您及您的應用程式存取平台功能、要求您刪除資料、終止與您的協議,或任何我們全權酌情認為適合的其他行動。
我們透過 fb.com 或 facebookmail.com 網域的「開發人員通告」和電郵,與開發人員通訊。請確保與您 Facebook 帳戶相關聯的電郵地址,及在應用程式中註冊的電郵地址為目前使用的電郵地址,而且您的電郵信箱不會篩除這些訊息。
我們可能會隨時修改條款,恕不事先告知。請定期查閱最新條款。您繼續使用「平台」,即表示您接受這些變更項目。
若您選擇使用 Facebook 技術,則必須遵守此「平台政策」、我們的權利與義務宣告,以及任何其他可套用至適用技術之條款。
Instagram 。如果您在 Instagram 服務上使用任何 Facebook 平台功能,必須遵守 Facebook 平台政策及 Instagram 使用條款。 如果您使用任何 Instagram API,必須遵守 Instagram 平台政策。
8.登入
驗證您已經正確地整合登入方式。您的應用程式在測試過程中不應發生當機或斷線情況。
按鈕須清楚顯示品牌標誌,並遵守 Facebook 品牌資源中心的使用原則。
僅當您的應用程式需要授權時申請書面權限(例如:請勿在用戶登入您的應用程式後即刻提醒書面授權)。
不得將從本網站獲得的用戶資料轉換為獨立資料(例如預先在資料欄位填寫您從本網站獲得的用戶資料,並要求用戶提交或儲存資料)。
10.遊戲
Facebook.com 上的遊戲:
a. 請勿與 Facebook.com 以外的桌面版網絡遊戲共用同一個應用程式識別編號。
b. 您的 Facebook.com 遊戲或您從本網站取得的電郵地址,不得用於推廣或連結至 Facebook 以外網絡空間的桌面版網頁遊戲。
c. 使用 Facebook 付款作為所有遊戲內購買的唯一付款方式。
Facebook.com 以外的桌面版網上遊戲:
a. 只能使用 Facebook 登入、社群附加程式以及發佈渠道。請勿使用朋友名單等關係網。
b. 進行驗證時只能要求提供年齡、電郵以及發佈權限。
流動版遊戲:
a. 請勿與 Facebook.com 以外的桌面版網絡遊戲共用同一個應用程式識別編號。
b. 請勿使用流動版遊戲或從本網站取得的電郵地址來宣傳或連結會使用戶離開 Facebook 的網上遊戲。
即時遊戲:
a.請勿針對 iOS 遊戲中的任何道具收費(例如 iOS 遊戲必須可免費玩)。對於所有其他遊戲,僅當您與我們簽訂單獨協議時,才可對遊戲中的道具收費。
b.如果您希望在您的遊戲內加入廣告,請僅使用遊戲廣告 API。請勿使用第三方廣告供應商或對遊戲外的內容加入任何其他連接。
c.請勿建立、增補、編輯、影響或補充用戶的個人檔案,包括將個人檔案與任何流動裝置識別碼或其他不重複的識別碼連結,導致任何特定用戶、瀏覽器、電腦或裝置因此遭到識別。
d.每次遊戲請勿發佈多項內容更新,除非事先徵得我們同意。
若您要協助或宣傳網上賭博、涉及金錢交易的技巧遊戲或網上獎券,在使用任何 Facebook 產品前,都必須事先取得我們的書面授權。
如果您的遊戲包含強制或可選的應用程式內收費,請在應用程式描述中解釋。
11.付款
如果您使用 Facebook 付款,請遵守 Facebook 開發人員付款條款。
未經我們事先允許,請勿使用 Facebook 付款來徵求、收集或轉帳資金作為慈善機構之用。
如果您透過 iOS 執行應用程式,請使用 iOS 批准的付款方式。
15.推廣 API
基本與標準廣告 API 的存取權限若於 30 天內沒有使用,將會降級至開發存取權限。
如果您是廣告聯盟或資料仲介商,請勿使用廣告 API。
請勿推廣與我們的競爭性定位、利益或廣告刊登理念相牴觸之內容、服務或活動。
請勿提供不同於 Facebook 所提供之合作夥伴類別的目標設定選項。
請勿在同一個廣告帳戶中結合多個終端廣告客戶或其 Facebook 連結(即專頁)。
廣告 API 應用程式免費版或試用版:
a. 每位顧客每天可建立的廣告不可超過 50 個。
b. 新帳戶需要進行電話或電郵驗證。
c. 請勿允許相關網絡使用您的技術。
定價透明度:
a. 使用您的工具和受管理服務才會收取固定或變動比例的廣告費用。
b. 主動向終端廣告客戶披露在 Facebook 廣告花費的款項,請使用 Facebook 衡量數據(例如:點擊成本、廣告展示成本率),並與您的費用分開。
c. 披露您在 Facebook 廣告收取的費用款項。
d. 如果您的客戶要求,我們會向客戶披露您在 Facebook 廣告花費的費用或款項。
e. 我們可能會需要您提供文件,確認您遵循這些條款。
f. 使用 Facebook 廣告競投時,請勿以固定 CPM(每千次廣告展示成本)或 CPC(每次點擊成本)計算方式來販售廣告。
資料收集與使用:
a. 如果您有標準廣告 API 並事先獲得我們的書面同意,您可以在廣告中放置 1x1 像素的檢視標籤。
b. 確保收集的任何資料都是匿名的。
c. 僅用終端廣告客戶的宣傳活動資料來優化或評估終端廣告客戶在 Facebook 宣傳活動的成效。
d. 請勿使用資料來重新鎖定或解除鎖定 Facebook。
e. 請勿混合取自本網站的資料及其他平台的廣告宣傳活動(除非取得我們的書面授權)。
f. 請勿使用資料來建立或擴充任何用戶的個人檔案。
g. 請勿使用附加搭載或重新導向功能。
h. 請勿讓終端廣告客戶代表以外的人員存取 Facebook 廣告統計資料。
安置包含優化每千次廣告展示成本的所有出價方式。
自訂廣告受眾:
a. 如果您使用自訂廣告受眾功能,您必須遵守自訂廣告受眾條款。
b. 只有在代表客戶建立自訂廣告受眾時才能使用客戶資料。
c. 只有在用戶編號用於登入顧客的應用程式並已取得必要的同意時,才能使用 Facebook 用戶編號來建立自訂廣告受眾。
我們可以要求撤銷終端廣告客戶對您應用程式的存取權限。
名單型廣告:
a.只能代替客戶使用該客戶的名單型廣告資料。
b.請勿結合不同客戶的名單型廣告資料。
請確保用戶同意 Facebook 的使用條款(即權利與義務宣告),包含廣告刊登政策。
16.專頁 API
請勿收取建立、認領或管理專頁的費用。
在啟用讓用戶建立專頁的功能前,請先提供認領現有專頁的渠道,以避免發生專頁重複的情況。
請確保用戶同意 Facebook 的使用條款(即權利與義務宣告),包含廣告刊登政策。
請勿在未取得用戶同意的情況下,代替用戶建立或認領專頁。
請勿阻止用戶取得您代替其所建立或管理之專頁的存取權限。
請勿在未取得管理員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三方揭露管理員的身分。
17.Messenger Platform
遵循我們收錄在技術文件中的任何指示。
確保您的 bot(機械人程式)能穩定地正常運作。
用戶驗證與退出選擇:
a.請於清楚顯眼的位置放置用戶驗證方法,以確保用戶同意啟用訊息串。
b.除非用戶同意您或您提供服務的第三方以 Messenger 進行聯絡,否則請勿在 Messenger 中聯絡他們。
c.Messenger 退出選擇:尊重用戶的所有要求(不論是在 Messenger 內外),包含封鎖、停用或退出選擇不再讓您使用 Messenger 與他們聯絡。
Messenger 附加程式:
a.請勿遮掩、遮蓋或隱藏附加程式元素:
b.選框附加程式的位置必須靠近按鈕(例如:「購買」、「提交」、「確認」),而用戶必須點擊先這個按鈕,您才能傳送 MessengerCheckboxUserConfirmation 事件(換言之,在用戶點擊按鈕或採取同等確認動作(例如:提交表格)前,請勿傳送該事件)。
服務供應商:
a.請確保您與企業之間的協議不會牴觸,且所有企業都同意接受 Facebook 的使用條款(即權利與義務宣告),包含這些開放平台政策。
b.請確保您可以行使供應服務對象企業的代理商權利,且您之所以使用我們的「平台」,完全是以該企業的利益作為出發點。
c.請勿協助或鼓勵任何違反本政策的行為。例如,如果您有權支援符合訂閱資格的企業,請確保並未對不符資格的服務提供訂閱(詳情請見下方)。
維護可提供客戶服務聯絡資料的 Facebook 專頁,包含您的郵寄地址與一個或多個下列資訊:電郵地址、網站網址或電話號碼。
訊息與資料:
我們接受的訊息類型:
a.在用戶與您的企業或 Bot 互動之後:您可以在用戶與您的企業或 Bot 互動(例如:向您的 Bot 傳送訊息,或與您網站上的 Messenger 附加程式互動)之後的 24 小時內,向用戶傳送訊息。除非以下另有條款明文允許,否則直到下一次互動之前,您僅可在上述 24 小時期間過後額外傳送一個訊息,以便追蹤先前的對話。
b.訊息範本和標籤:只有獲准使用的範本和標籤,才能在過了 24 小時期間後傳送。請勿將訊息範本或標籤用於非原定用途。
c.訂閱導向訊息:
i.主要支援以下使用案例的 Bot 符合傳送訂閱訊息的資格,且若用戶選擇接收該內容,Bot 可隨時傳送訂閱訊息:
新聞:Bot 會通知用戶最新或重大事件或資訊,包括運動、金融、商業、房地產、天氣、交通、政治、政府機關、非牟利機構、宗教、名人與娛樂等類別。
個人追蹤器:Bot 讓用戶能夠接收與監察有關自身的資訊,包括健身、健康、保養及財務等類別。
ii.訂閱型訊息不得用於傳送廣告、營銷、招攬或促銷內容,即使用戶選擇接收這類內容亦然(例如:每日優惠、優惠券、折扣和特賣公告皆在禁止之列)。
資料:我們提供給您有關您在 Messenger 中接觸之用戶的資料(除了訊息串的內容之外),僅能在合理且必要時用以支援您選擇使用的訊息類型,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醫療保健:不得使用 Messenger 促成用戶和醫療保健服務機構之間的直接對話,或者傳送或收集從醫療保健服務機構取得的任何病人資料。
披露事項:確保對 Messenger 用戶提供所有必要的資訊披露,例如:指出您所傳送內容屬於贊助或廣告性質的所有必要資訊披露。
優惠與付款:
a.請勿在訊息中分享或要求用戶分享個人付款卡片、金融帳戶號碼或其他持卡人資料。
b.未事先獲得我們的同意前,請勿提供離開 Messenger 的網站連結,並藉此收集付款資料。
c.如果您獲得授權可於 Messenger 內提供或完成物品或服務的銷售,請務必遵守 Facebook 商業產品商家協議。
d.不得使用 Messenger Platform 販售數碼商品。
須知事項:
a.我們可全權決定如果您收到大量的負面意見,或違反我們的政策,我們可以限制或移除您存取 Messenger 的權限。
18.Messenger Expression
一般政策
優化與精選應用程式的其他政策
您的應用程式不得複製 Facebook 的核心特色或功能,亦不得推廣您其他違反此規定的應用程式。
您的應用程式必須提供免費安裝。
如果您的付費內容可供多種應用程式使用,請務必以最低價格提供 Messenger 使用。
如果用戶是從 Messenger 前往您的應用程式,請確保您應用程式主要分享體驗是透過 Messenger 執行。
請勿傳送沒有吸引力或內文過長的內容。請確認您的應用程式只會傳送不重複的用戶產生內容,或具有互動吸引力的內容至 Messenger。請以即時對話的方式,鼓勵用戶利用您應用程式中的內容回覆至 Messenger。
如果您的應用程式提供應用程式內購買功能,請在應用程式中安裝應用程式事件,包括 activateApp 和購買事件。
我們可全權決定是否提供優化與精選功能(包括內容上的呼籲字句和 Messenger Discovery),並且可隨時決定移除。
19.Account Kit
請勿隱藏 Account Kit 用戶介面的任何元素,且除非我們的技術文件明確許可,否則切勿修改任何元素。
若用戶是使用電郵地址或電話號碼登入,您則必須遵守您的私隱政策以及任何適用法律與法規來使用這些資料。
如果您每個月有超過 10 萬個短訊,您可能需遵守其他條款規定。
若用戶是使用電郵地址或電話號碼登入,且決定刪除帳戶或要求刪除帳戶,請務必透過刪除 API 通知我們。
如果我們移除您存取 Account Kit 服務的權限,您有 30 天的時間可以要求用戶透過 Account Kit 服務提供的帳戶資料,以及任何您透過 Preferences API 儲存在我們這裡的資料。 除非有法律限制,否則我們將提供此資訊給您。
20.Live API
請勿建立可以讓發佈商同步串流至 Facebook 及其他網絡串流服務的應用程式。
請勿使用此 API 從手機或平板的相機直接串流影片到 Facebook。
確認任何預先錄製的內容能與直播內容有明顯區隔。
請勿使用 API 發佈循環影片,以及靜態、動畫或循環圖像,或直播與靜態或環繞播送內容相關的投票活動。
如果您讓用戶可發佈直播視像至 Facebook,請提醒他們有責任不得於影片內容中包含第三方的廣告,且必須讓預先錄製的內容與直播內容明顯區隔開來。
21.Profile Expression Kit
請勿在個人資料相片或影片中加入廣告或商頁內容,例如標誌與浮水印。
請勿在個人資料相片或影片中加入投影片。
請勿鼓勵用戶上載不含用戶個人在內的個人資料相片或影片。
只有當主要目的為建立與編輯相片或影片的應用程式時才能使用 Profile Expression Kit。
22.相機平台
請勿變更獲准使用的相機特效。若要變更相機特效,請務必提交新的或改良過的特效以供審查。
確保您遵守相機特效開放平台條款及相機特效開放平台政策。
23.CrowdTangle API
請勿在您所屬機構以外的地方提供存取憑證。
如果您的記憶體、資料或 CPU 使用過量(由 Facebook 自行斟酌判斷),我們可能會限制或移除您對 API 的存取權。
請勿讓前端小工具直接調用我們的 API。前端小工具應使用透過 API 收集而來的已快取資料。
請勿使用資料來建立或擴充任何用戶的個人檔案。
請在任何整合中顯示 CrowdTangle 標誌,並在任何公開的整合說明或公告中註明 CrowdTangle。
24.工作平台
遵循我們收錄在工作 API 和 工作 XML Feed技術文件中的任何指示。
遵守本平台政策,尤其關注本政策的技術提供者部分。
確保工作資訊以及您使用工作平台的方式(包括使用透過工作資訊所取得資料的方式),均必須遵守我們的專頁、群組及活動政策。
如果您的應用程式會顯示取自 Facebook 的工作應徵資料,請務必註明與這類工作應徵相關的「在 Facebook 應徵」字樣。
25.PSID API
遵循我們收錄在技術文件中的任何指示。
僅使用 PSID API 將您的 ASID 對應至已經授予您應用程式的各專頁適用之 PSID 存取授權。
維持單獨的專頁 PSID。
在完成應用程式審查後的 180 日內,將您的所有 ASID 對應至 PSID。 在對應之後(不遲於 180 日)停止使用並刪除您的 ASID。
請勿在多個專頁對應或使用 PSID。
請勿向另一個專頁披露特定專頁的 PSID。
定義
「應用程式」是指任何經我們分配應用程式識別碼的技術整合項目。
「帳戶資訊」包含:姓名、電郵、性別、出生日期、目前居住城市及個人資料相片網址。
「推廣 API」包含所有與廣告相關之 Graph API,以及所有與廣告相關之 Real Time API,包含但不限於:所有透過 Graph API 或即時更新獲得的名單型廣告資料。
「用戶資料」是指您或第三方從或透過 Facebook 取得的任何資料,包含個人內容或資訊(無論是否可識別個人身份或匿名)。
「SDK」指您取自本網站的任何目的碼、原始碼或文件,有助您建立可配搭 Facebook 開放平台使用的應用程式或內容。
「技術提供者」指存取或在任何方面使用平台,以促使其客戶存取及使用開放平台功能及/或使用資料的實體。
「Facebook」或「Facebook 服務」是指我們提供的功能和 服務,包括透過 (a) 我們的網站 www.facebook.com 及其他 Facebook 品牌或聯合品牌的網站 (包括子網域、國際版本、小工具和流動 版本);(b) 我們的開放平台;(c) 社交附加程式如「讚好」 和「分享」按鈕,以及其他類似產品;以及 (d) 其他現存或稍後開發的媒體、 品牌、產品、服務、軟件(如工具列)、裝置或 網絡提供的功能和服務。Facebook 保留權利可全權決定 以指定我們的特定品牌、 產品或服務受個別條款所規範,而不受我們的 SRR 所規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