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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非政府组织参加人权理事会会议


人权理事会是什么机构?

人权理事会是联合国负责处理人权事务的主要政府间机构。它由47个成员国组成,每年在瑞士日内瓦召开至少三届会议。

人权理事会的职能包括在全球范围内加强对人权的促进与保护,以及就如何应对侵犯人权的行为,包括严重和系统性的侵犯人权行为提出建议。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是人权理事会的秘书处。

人权理事会是如何运作的?

理事会成员国经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负责就常设议程(Standing Agenda)中的各项事宜探讨、行动和通过各项决议,其常设议程如下:

  1. 组织和程序事项
  2.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的年度报告以及高级专员办事处和联合国秘书长的报告
  3. 增进和保护所有人权: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权利,包括发展权
  4. 需要理事会注意的人权状况
  5. 人权机构和机制
  6. 普遍定期审议
  7. 巴勒斯坦及其他阿拉伯被占领土的人权状况
  8.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后续行动和执行情况
  9. 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后续行动和执行情况
  10. 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理事会审议其各下属人权任务和机制的活动,并可组织小组讨论和特别活动,以增进有关具体问题的对话和相互理解。

除了正常的届会外,理事会还可就国别问题或专题问题召开特别会议。

除理事会成员国外,非成员国、政府间组织、国家人权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等可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会议。

理事会的会议通过网上直播实况转播。以往的会议都有存档。

如何参加理事会的会议?

只有具有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才有资格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人权理事会的会议。

作为观察员,非政府组织,除其他事项外,可以:

  • 列席和观察理事会的所有会议进程(理事会在申诉程序下进行的审议除外);
  • 向人权理事会提交书面陈述;
  • 在人权理事会上作口头陈述;
  • 参加辩论、互动对话、小组讨论和非正式会议;
  • 就与人权理事会工作有关的问题举办“平行活动”;

快速链接

  1. 非政府组织参会者实用指导(有关认证,参与届会,进入公众旁听席,预定房间以用作平行活动,发表口头声明,文件和资源以及一般性的参与信息等。) [-----西]在申请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和其他会议认证前,请确保你的非政府组织已在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完成了年度认证。更多有关年度认证的信息请参见以下网址:www.unog.ch/ngo/accreditation
  2. 非政府组织现可通过以下链接提交书面声明:https://ngoreg.ohchr.org/WrittenStatementRegistration/Home [提交书面声明的截止日期:2015年5月25日]
  3. 点击此处下载用户友好版实用指南(英文)以协助您在线提交声明[-]。
  4. 口头声明注册链接——点此下载有关如何使用口头声明的在线注册系统导则:--西。[注册链接将于2015年6月11日日内瓦时间下午两点开放]
  5. 非政府组织联合声明论坛——口头声明[下载]
  6. 非政府组织边会房间申请表链接[提交申请截止日期:2015年5月25日]
  7. 《参与联合国人权方案:民间社会手册》
  8. 通过视频信息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下载]

进一步信息或帮助,请通过联系人权理事会秘书处非政府组织联络队(邮箱:hrcngo@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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