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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权机构工作人员研究金方案

研究金方案由人权高专办国家机构和区域机制事务科组织,旨在向来自世界各地的国家人权机构工作人员提供对国际人权体系更好的理解和认识。通过该经验,研究员将获得知识和工作经验,这涵盖联合国人权体系(包括条约机构体系、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和特别程序)、人权高专办与国家人权机构的工作、为之开展的工作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实质性问题。它还可以使研究员与人权高专办工作人员、其他联合国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以及驻日内瓦非政府组织代表建立紧密的联系网络。

我们希望研究员回到他/她的国家人权机构工作,加强组织在国际人权方面的能力。

人权高专办和国家机构及区域机制事务科希望通过该研究金方案获得实质性专业知识、在国家人权机构内的工作经验、并与国家人权机构工作人员发展坚实、紧密的联系网络。

职能范围

研究员将遵从国家机构及区域机制事务科的指导和监管,在科内工作6个月。研究员将在以下方面为国家机构及区域机制事务科的工作做出贡献:

  • 协助规划并协调与合作伙伴关系相关的活动,以及与国家人权机构能力建设相关的活动;
  • 就分配给他/她的国家人权机构开展实质性研究及分析;
  • 就国家人权机构人权工作主流化做出贡献,包括支援联合国国别工作队;
  • 撰写一系列报告、来文、简报、声明等,包括下发至政策制定机构的文件;
  • 针对技术合作项目或国家机构实地操作领域,就最佳做法问题审议、记录和整合信息;
  • 在收到请求的情况下,为国家机构协助制定和评估国家、区域和/或全球技术合作项目;
  • 与国家机构保持联系并提供适当援助;
  • 在收到请求的情况下,在国家、区域或全球层面协助组织和落实有关国家机构的研讨会、讲习班和/或培训活动;
  • 根据需求履行其他职责。

研究员还将定期收到关于人权体系和相关专题问题的简报。这些简报将通过跨部门磋商与合作的形式进行。

资格

候选人应具有:

  • 至少三年在被增进和保护人权国家机构国际协调委员会授予“A”级地位的国际人权机构内的工作经验。在国家、区域、最好是国际层面具有与国家人权机构相关问题有关的大量的工作经验。
  • 他/她应英语和/或法语流利,懂其他联合国官方语言者优先。

候选人还应有一封来自其国家人权机构的推荐信,并承诺在回国后,向国家人权机构的同时传授其在研究金方案中获取的知识和经验。此前已递交申请、未被选中但仍对方案兴趣的候选人可继续提交申请。

责任

  • 各国家人权机构将负责获选研究员在整个研究金方案中的往返机票、医保和工资。
  • 在研究金方案期间,人权高专办将以月度津贴的方式向获选研究员提供财政支持。

选拔程序

项目持续接受申请,每年选出4名申请人在1月至7月和7月至12月的任期中任职。感兴趣的候选人应提交申请资料,如个人简历,写明希望任职的时段,并附上所属国家人权机构的推荐信,直接发送给:Biba Pesut,方案助理(电子邮件:bpesut@ohch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