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simg


普遍定期审议

普遍定期审议“在世界上最黑暗角落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具有很大的潜力。”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

普遍定期审议(UPR)是一个独特的程序,涉及对所有联合国成员国的人权记录进行审议。普遍定期审议是一个由人权理事会主持并由国家主导的程序,每个国家借此机会公开其为改善国内人权状况而采取的行动及其履行人权义务的情况。作为人权理事会的一个重要特色:普遍定期审议旨在确保一视同仁地评估每个国家的人权状况。

普遍定期审议制度乃是根据联合国大会于2006年3月15日通过的第60/251号决议确立的,该决议亦是建立人权理事会的依据。普遍定期审议是一个合作程序,截至2011年10月,已完成对所有193个联合国成员国人权记录的审议。这一普遍机制目前是独一无二的,它是新的理事会用来提醒各成员国有责任全面尊重并实施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义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新机制的最终目标是改善各国的人权状况,并设法解决在任何地方发生的侵犯人权事件。

最新进展

会议及活动

第二轮审议的日程安排(2012年至2016年)*

第三轮审议的日程安排(2017年至2021年)*

查看所有关于普遍定期审议的新闻稿和声明高级新闻检索

第二十五届会议(2016年5月2日至13日)(时间表* / 三国小组名单*

第二十六届会议(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11日)(时间表* / 三国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