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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


Indonesia


声明:地图中显示的疆界和名称并不意味着联合国的正式认可或接受

印度尼西亚与基于联合国宪章设立的机构

印度尼西亚与基于联合国人权条约设立的机构

最新结论性意见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
结论性意见(2014年)E/C.12/IDN/CO/1

儿童权利委员会
结论性意见(2014年)CRC/C/IDN/CO/3-4

人权事务委员
结论性意见(2013年)CCPR/C/IDN/CO/1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结论性意见(2012年)CEDAW/C/IDN/CO/6-7

禁止酷刑委员会
结论性意见(2008年)CAT/C/IDN/CO/2

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
结论性意见(2007年)A/62/18


>>条约机构数据库文件详单

驻印度尼西亚(印尼)的人权顾问

印尼正在经历着重大转变:该国总统已将司法、法律、人权和民主作为核心优先事项。除《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外,该国已经批准了所有核心国际人权文书,其国家人权机构(全国人权委员会),在保护和促进人权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虽然和平解决亚齐省(Aceh)的进程正在进行,然而海啸后重建以及在其他地区的冲突继续煎熬着整个国家,尤其是在巴布亚(Papua)。印度尼西亚还担当了“反恐战争”的前线角色,受到反恐措施强有力的国际支持。印尼是接受普遍定期审议的第一批会员国,于2008年上半年接受审议。

根据人权顾问职位在2007年8月设立时所制定的活动,该名人权顾问将开展实地调查,以确定技术合作和援助的需要,建立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内部协调机制,并与国家机构和民间社会定期磋商。优先领域包括防止酷刑和在执行救灾方案的过程中保护人权。该人权顾问将通过开展有关“在优先主题中实施基于人权做法”的培训等方式,就如何把人权纳入到联合国国家工作队规划中提供实质性建议。该顾问还将设法加强政府与特别程序机制之间的合作,并将协助政府和民间社会向条约机构和普遍定期审议作出报告并跟进各项建议。

联系信息

总部

驻地行动与技术合作司
瑞士日内瓦

亚太科
电话:+41 22 928 9650
瑞士日内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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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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