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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谁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简称“人权高专办”)代表着世界对人类尊严这一共同理想的承诺。国际社会赋予我们独一无二的任务授权,即促进和保护一切人权。

领导地位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是联合国的首要人权官员。

高级专员主管人权高专办,全权领导联合国人权方面的工作。为了赋予个人权能并协助各国维护人权,我们发挥带头作用,客观地进行工作,开展教育并采取行动。

我们是联合国秘书处的一部分,总部设在日内瓦。

人权高专办的优先事项、预期成就和战略载于《人权高专办2014年至2017年管理计划》

人权高专办的专题优先事项包括:加强国际人权机制;增强平等并抗击歧视;打击有罪不罚,加强问责与法治;将人权融入发展与经济领域;拓宽民主空间;冲突、暴力和不安全状况中的早期预警和人权保护问题。

联合国人权系统

人权高专办也为联合国各人权机制(例如人权理事会和为监督缔约国遵守国际人权条约而成立的核心条约机构)开展的工作提供支持,促进发展权,协调联合国开展人权教育和新闻活动,并在整个联合国系统中加强人权。我们致力于确保普遍认可的人权规范的执行,包括通过推动主要人权条约的普遍批准和落实以及尊重法治。

我们的组织结构

我们在联合国纽约总部设有一个办事处,并在许多国家和区域设有办事处(人权高专办组织图)。除了高级专员执行办公室和几个隶属于副高级专员的工作股外,人权高专办还设有四个主要的司:

  • 研究和发展权利司(RRDD)负责专题研究和政策制定、联合国系统所有工作领域中的人权主流化、工具与学习材料的开发、向各利益攸关方就一系列人权专题提供专业知识。
  • 人权条约司(HRTD)负责支持10个人权条约机构的工作,这些机构负责监督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家层面的落实情况。
  • 外勤业务和技术合作司(FOTCD)支持外地人权工作,并引领人权高专办与各国就人权议题开展合作。
  • 人权理事会和特别程序司(HRCSPD)向人权理事会、理事会的普遍定期审议机制(UPR)、特别程序和其他附属机构提供组织方面的实质性支持。

隶属行政领导和管理的专门部门负责核心的行政、方案、协调与外联职能,包括与民间社会有关的工作。

人权高专办纽约办事处(NYO)是高级专员在纽约的代表,致力于将人权标准有效融入纽约各家机构组织的工作、政策制定进程和新闻倡议之中。

为了实施我们全方位的任务授权,我们的日内瓦、纽约办事处和遍布全球的13个国家办事处及13个区域办事处雇用了1085名工作人员(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此外还有689名在联合国和平特派团或政治事务处工作的国际人权干事。我们的经费来自于联合国的常规预算和自愿捐助,后者来自于成员国、政府间机构、基金会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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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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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历史

人权高专办传单:为您的权利不懈努力
人权高专办传单:为您的权利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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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片:关于人权高专办
卡片:关于人权高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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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20年为你争取人权

威尔逊宫
日内瓦威尔逊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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