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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工作领域

阿富汗人权独立专家:谢里夫•巴西乌尼作为被授权促进和保护所有人的人权的首要联合国部门,人权高专办领导着全球的人权工作,面对世界各地侵犯人权的情况,客观、直言不讳地表明观点。我们为明确和制定应对当今人权挑战的方案提供论坛,同时也是联合国系统中有关人权研究、教育、公共信息和人权倡导活动的牵头单位。

由于保护人权是各国政府的主要责任,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向各国政府提供帮助,例如,在司法 、立法改革和选举程序等领域,向政府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以便协助在当地落实国际人权标准。我们还协助负有保护人权责任的其他实体履行其义务,协助个人实现其权利。

把人权纳入主流

人权委员会第61届全会会场自联合国于1945年成立以来,促进和鼓励《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不分种族、性别、语言和宗教对所有人的人权的尊重,一直是其基本目标之一。我们负有在联合国系统内使人权主流化的任务,即把人权视角纳入到所有的联合国方案中。如此可确保联合国系统的三大支柱(和平与安全、发展和人权)相互关联和相互加强。

值联合国进行其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之际,这一任务变得尤为重要。我们在新千年里面临着变化多端的挑战,此时国际社会明确地把人权问题放在世界各地有待解决的各种急迫问题的中心位置。在2005年联合国世界峰会上,各国首脑重申了人权高专办在应对当今国际社会所面临的大范围的人权挑战方面,所担负的主导角色和任务。

  

伙伴关系

由于我们在人权事务上的主导地位以及在联合国工作中将人权主流化的重要任务,我们与各国政府、民间社会、国家人权机构和国际劳工组织、难民高级专员办事处、联合国儿童基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刑事法院、特设刑事法庭(如,由安全理事会为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设立的特别刑事法庭)、以及世界银行等其他联合国机构和国际组织携手合作,促进和保护人权。

标准的制定和监督

尼泊尔COCAP的监测小组

我们的工作方法侧重于三方面:标准的制定、监督和实施。当不同的联合国人权机构履行其制定和监督标准的职责时,我们努力向它们提供最好的专业意见,以及具体的和秘书事务支持。例如,人权高专办的职责之一就是作为人权理事会的秘书处为人权理事会提供服务。人权理事会由各成员国代表组成,是联合国负责人权工作的主要政府间机构。

宗教或信仰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阿斯玛•贾汉吉女士与一位妇人的合照我们也为特别程序的工作提供支持。这些特别程序包括受人权理事会任命负责监督不同国家或与特定问题相关的人权状况的特别报告员、独立专家和工作组。我们协助这些独立专家进行实地考察、接收并审议人权侵害案件受害者的直接申诉,代表受害者向有关政府发出呼吁。我们在标准制定和监督工作方面的另一个例子是,为核心人权条约机构提供法律研究和秘书事务支持。这些由独立专家组成、被授权监督缔约国履行条约义务情况的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来自缔约国的报告,并发表建议。

 

在地方落实人权标准


乌干达的享有最佳身心健康问题特别报告员保罗•亨特我们致力于通过成员国更多的参与以及我们的驻地代表/代表处确保国际人权标准在地方的实施。多年来,人权高专办增加了其驻地代表/代表处,向最需要的人们提供援助。我们的驻地办事处及代表/代表处,通过与政府、联合国系统、非政府组织及民间社会成员的紧密合作,在发现、突出和制定应对当今人权挑战的方案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应对方案包括对当地人权状况的监督和项目的实施,例如,在司法、立法改革、人权条约的批准和人权教育等领域,提供与成员国共同设计的技术培训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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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高专办传单:为您的权利不懈努力
人权高专办传单:为您的权利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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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片:关于人权高专办
卡片:关于人权高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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