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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
大清
大清帝國、大清國
大清之旗 大清之徽
國歌:鞏金甌
大清之所在
國體: 君主制
元首 大清皇帝
總揆 內閣總理大臣(後期)
國都 赫圖阿拉、遼陽、盛京、順天府
國語 滿語、漢語文言文
用語 滿語、漢語文言文
通貨 大清寶鈔、方孔錢
立國 明萬曆四十四年
努爾哈赤建後金
亡國 清宣統三年二月十二日
隆裕皇太后臨朝稱制,宣統帝遜位
前後歷二百六十八年

大清,女真愛新覺羅氏所建。萬曆四十四年,努爾哈赤稱汗,號後金,建元天命。天聰十年,皇太極易號大清,遂名。

順治元年李自成北京,明將吳三桂引清兵入關,逐李自成、張獻忠並南明諸王等,所至之處,屠戮甚重,又彊令薙髮易服

康熙元年,吳三桂弒永曆帝於昆明,南明亡。二十二年臺灣鄭氏降,漢地盡歸滿清。

夫滿人令薙髮、易服者,欲盡毀華夏衣冠,以臣服漢民也。然諸烈士反抗不止,故行十從十不從之策。終清之世,漢民、邊民抗清不止;中葉以降,西洋諸國侵擾未已。迨宣統三年,民心思變,武昌起義,未幾清帝遜位,遂亡。自入主中原,凡十帝,二百又六十八年。

國號[]

一八九五年十一月八日、三國干涉條約,國號為大清帝國。

諸說紛紜。

  1. 因處之故地,且屢南侵之故,終之世,華夏皆戒慎於。遂以同音異字之為號焉。
  2. 五行説,明有火德。然女真地處明東北,周禮曰:也。合。故號清者,取其水剋火之意,以主中原也。
  3. 大清本非國名,蒙古語大清國者,尚戰之國也。

夫大清,拉丁之國譯之為Ch'ing。西曆一九五八年漢語拼音制,定為Qing。然清末與列強締約,多稱中國,英文作China;亦作大清國,或大清帝國也。

帝系[]

繼統 年號 陵寢 備考
太祖 承天廣運聖德神功肇紀立極仁孝睿武端毅欽安弘文定業高皇帝 (追尊) 愛新覺羅努爾哈赤
1616年 - 1626年 天命 福陵
太宗 應天興國弘德彰武寬溫仁聖睿孝敬敏昭定隆道顯功文皇帝 愛新覺羅皇太極
1627年 - 1643年 天聰[一]
崇德
昭陵 努爾哈赤之玖子
世祖 體天隆運定統建極英睿欽文顯武大德弘功至仁純孝章皇帝 愛新覺羅福臨 1644年 - 1661年 順治 孝陵 皇太極之玖子
聖祖 合天弘運文武睿哲恭儉寬裕孝敬誠信中和功德大成仁皇帝 愛新覺羅玄燁 1662年 - 1722年 康熙 景陵 順治帝之叁子
世宗 敬天昌運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寬仁信毅睿聖大孝至誠憲皇帝 愛新覺羅胤禛 1723年 - 1735年 雍正 泰陵 康熙帝之肆子
高宗 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欽明孝慈神聖純皇帝 愛新覺羅弘曆 1736年 - 1795年 乾隆 裕陵 雍正帝之肆子
仁宗 受天興運敷化綏猷崇文經武光裕孝恭勤儉端敏英哲睿皇帝 愛新覺羅顒 1796年 - 1820年 嘉慶 昌陵 乾隆帝之十五子
宣宗 效天符運立中體正至文聖武智勇仁慈儉勤孝敏寬定成皇帝 愛新覺羅旻寧 1821年 - 1850年 道光 慕陵 嘉慶帝之貳子
文宗 協天翊運執中垂謨懋德振武聖孝淵恭端仁寬敏莊儉顯皇帝 愛新覺羅奕詝 1851年 - 1861年 咸豐 定陵 道光帝之肆子
穆宗 繼天開運受中居正保大定功聖智誠孝信敏恭寬明肅毅皇帝 愛新覺羅載淳 1862年 - 1874年 祺祥[二]
同治
惠陵 咸豐帝之長子
德宗 同天崇運大中至正經文緯武仁孝睿智端儉寬勤景皇帝 愛新覺羅載 1875年 - 1908年 光緒 崇陵 醇親王奕譞之貳子
道光帝之孫
同治帝之族弟
愛新覺羅溥儀 1908年 - 1912年 宣統 獻陵 醇親王載灃之長子
道光帝之曾孫
光緒帝之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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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興[]

女真本為臣,然十七世紀以降,建州女真征各部,努爾哈赤遂為女真共主,萬曆四十四年,叛明自立,號大金,史載後金。夫後金者,實大清之始也,故努爾哈赤廟號清太祖。初,建州女真立,太祖創制滿洲文,立八旗制,女真之所向披靡者,皆肇於此也。天命四年,破明軍於薩爾滸,遼東要地皆入後金,惟袁崇煥寧遠,太祖不能破,竟傷於明軍炮火。太祖崩,太宗立,用反間,計殺崇煥,遂盡得關外。又降漠南蒙古。至天聰十年,稱大清皇帝,易女真名滿洲,滿族遂得其名。

逐鹿[]

太宗崩,世祖立,明內患不止。崇禎十七年李自成陷北京,思宗殉國,山海關總兵吳三桂引清兵入關,破自成,時順治元年也。滿清遂都北京。入關之初,明祚續於江南,鄭成功亦據台灣。清廷既擊自成,復遣兵逐南明,擒殺諸王。江南雲貴等,遂不復歸明矣。

鼎盛[]

十八世紀,高宗時大清疆域暨藩屬[三]

聖祖立,既平三藩,復降鄭氏、併台灣,遂盡得漢地。定尼布楚約、平準噶爾噶爾丹世宗朝,平青海、定恰克圖約高宗朝,滅準噶爾、征回疆。外蒙古新疆西藏等,盡皆入清版圖。乾隆間清口過三萬萬,佔天下之三一。清武功所至,朝鮮琉球安南南掌暹羅緬甸廓爾喀哲孟雄不丹哈薩克汗國布魯特汗國浩罕汗國布哈拉汗國愛烏罕巴達克山乾竺特拉達克等,皆內附。是為東亞共主矣。

清初即取明制,行六部,開科取仕;編纂典籍,計有康熙字典古今圖書集成四庫全書,以安漢民。又置理藩院,掌諸異族之政,復行改土歸流之策。世宗立軍機處,政事悉歸一尊。

初,太祖主女真,即奴役漢民甚眾。至入關未幾,大肆屠戮,計有揚州十日、嘉定三屠、江陰慘殺等,且彊行薙髮令,毀華夏衣冠,漢人多懷異志。清既平臺灣,興文字獄。凡剃髮、易服、圈地、佔房、投充、逃人,曰「清初六弊政」也。

中衰[]

高宗開邊,計有十全武功者,用兵不止;又有六次南巡、修四庫全書之舉,皆耗用甚鉅,致國庫空虛。帝暮年,軍機大臣和珅甚得其寵,富可敵國,朝野遂貪賄成風矣。高宗朝,川楚教亂起;仁宗朝,天理教入京。及後太平天國舉事,歷宣宗、文宗、穆宗三朝,為禍之烈,為清開國僅見。鄉勇、團練既興,清廷惟倚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者,皆中興之名臣也。

外患[]

一八四一年,華英水師激戰於穿鼻灣

初,清廷患漢民私通臺灣,明令遷界禁海。至臺灣既平,禁令始弛。然清帝恐西洋諸國為患中國,遂行閉關鎖國之策。聖祖朝,通商止於四口;至高宗時,僅餘廣州一隅矣。時西洋諸國歷工業革命,工肆日興,國力日強,洋商囿於清廷所限,時思增商、闢埠;其中英吉利屢使大清,皆為商貿之事矣。然清帝既自詡天朝上國,亦以英人得寸進尺,欲行侵門踏戶之實,怒而不許。歷高宗、仁宗二朝,英使每覲見清帝,欲增通商,皆不得要領,華英積怨日深。

至宣宗朝,洋商以白銀購得絲、錦、茶、瓷器諸物,每欲銷華以本國工肆、科技之物,皆曰奇技淫巧,興趣闕如。英商以白銀所失甚鉅,遂通以鴉片。鴉片者,吸之以煙,成癮極深,故需求日殷。清廷既患白銀外流,又恐民日羸弱,時思對策,弛禁、絕禁之爭不止。終遣林則徐欽差,馳赴廣州,厲行禁絕。英廷以中國行絕禁,並脅洋商具結,揮兵赴華,鴉片戰起,清軍敗績,訂南京條約,割地賠款,西洋諸國一躍而成列強,紛紛訂約增商,中國門戶漸啟,積弱日顯。

國門既開,華洋交往日深,矛盾日顯,尤以西洋傳教士赴華宣教,每遇官民所阻,遂啟教案之釁。西洋諸國每以洋人受欺,動輒以刀兵相加中國。清廷屢戰屢敗,喪權不絕。尤以咸豐十年,英法聯軍破京師,刧燬圓明園,再訂割地賠款之約一事,辱國至鉅。有識之士,時思習西洋諸器物,以臻船堅炮利之境,師夷之長技以制夷。遂以中興名臣為首,辦洋務,興西洋工業。然政體不更,貪墨之徒,上下其手,水、陸軍紀廢弛,終未竟全功。

時局圖

末葉[]

末葉,國土藩屬迭喪。計有越南,讓予法蘭西緬甸廓爾喀哲孟雄不丹等,陷於英吉利,西藏亦為英人染指。法、英亦各強租廣州灣威海衛香港新界外蒙古外東北、西北並旅順大連東清鐵路等,入俄羅斯掌中,惟左宗棠平回亂,新疆建省,清廷遂得保之。膠州灣德意志強佔。日本既得琉球,至光绪二十一年甲午戰敗,馬關訂,終奪朝鮮臺灣澎湖遼東半島[四]諸地。昔日蕞爾小國,蓋因明治維新,政令、兵事為之一新,遂得以自強,且敗天朝焉。列強各有所得,欲分中國以保其利,惟美利堅力主門戶開放,清遂得免瓜分之禍,然中國亦淪為半殖民地,任列強所欲。

初,穆宗立,辛酉政變起,朝政遂歸孝貞顯皇后孝欽顯皇后,尊為慈安、慈禧兩宮皇太后,行垂簾聽政;孝貞皇后既崩,朝臣悉聽命慈禧太后矣。甲午敗績,康有為梁啟超上書德宗,計議維新,行君主立憲以圖強。惟政變起,太后盡廢新法,誅六君子。有識之民,皆思革命,欲行共和,以伸國權矣。

庚子之秋,義和團事起,清廷合之排外,致八國聯軍入侵,陷京師,太后、德宗西狩。清廷不得已,訂辛丑和約,賠四萬萬五千萬兩,國計民生,陷於絕境,變法之聲,不絕於耳。清廷既患革命,終允立憲以應民情。惟所立內閣,滿人掌者過半,漢民忿懣愈加。時,南方孫文屢興革命,各省諮議局、江南新軍,多思革命以救國。辛亥年,革命黨人揭竿武昌,江南、嶺南、雲貴等地,紛紛響應,二十二省,獨者十七,皆使代表赴武昌,舉孫文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中華民國遂立,都南京,以西元一九一二年為中華民國元年。民國與袁世凱議,使清帝退,則奉世凱為臨時大總統。世凱既迫隆裕太后詔退,南方遂總統世凱,又都北京。清祚遂亡,僅餘遜清小朝廷,受民國按條款供給矣。

政事[]

中樞[]

清初政事之裁奪,多有沿革。太宗、世祖、聖祖三朝,行議政王大臣會議,以八旗旗主並皇族、宗族議後定讞。太宗仿明內閣制,置内三院;世祖時終易為內閣。然議政王大臣議決,毋須內閣票擬,逕付實行。後聖祖置南書房、世宗復設軍機處,以奪二者之權。擬旨之外,凡大政、大獄、重臣之任免等,概由軍機處議後奏請上諭,政事遂悉歸皇帝矣。乾隆五十六年,終廢議政王大臣會議。

清雖承明制,行六部,惟中樞政令,凡大事者,概經軍機處付六部。夫中樞輔政者,都察院掌百官監察;大理寺掌刑獄複決;理藩院藩部諸事;翰林院主史、墨並科舉主考諸項;通政司主校閱內外奏疏;國子監主貢生、監生肄業;欽天監掌天文曆法也。帝室諸事者,宗人府主皇族宗室、內務府主宮禁、詹事府掌東宮事、太常寺掌宗廟、光祿寺掌祭貢、太僕寺掌車馬、鴻臚寺掌朝會儀節、太醫院掌宮室醫事也。

地方[]

避暑山莊麗正門題匾,右起書以滿五文。

清地方政事,咸直屬皇帝,置行省於漢地,並有東三省藩部

漢地,或曰關內內地。清承明制,置直隷江蘇安徽山西山東河南陝西甘肅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共一十八省,各設巡撫掌其司;然要衝之地,又置總督,轄一至數省。督、撫互不從屬,皆掌所轄之軍、民、刑諸事。省下設,再下置知府知州知縣各掌其有司。光緒十一年臺灣建省;惟甲午戰敗,日據臺灣,遂廢。

另滇、黔、桂、川、湘、鄂、隴諸地之異族,各置土司,文者屬吏部,計有土府、土州、土縣;武者屬兵部,計有宣慰司、宣撫司、招討司、安撫司、長官司。各職概以異族之長世襲,受印信,歸所在督撫、駐紮大臣所管。世宗時,行改土歸流於滇、黔、桂等地,設流官代土司;光緒、宣統之際,始行於川西、藏東矣。

東北三省者,大清龍興之地也。清入關後,八旗留守盛京。康、雍、乾三朝,設將軍於盛京、吉林、黑龍江,從一品,下設專城副都統,駐各城,下轄總管領各旗。漢民、異族所居,分而治之,且禁內地漢民移駐,以區滿、漢之分。迨光緒三十三年,廢將軍,置東三省總督,轄奉天吉林黑龍江三省,華北漢民移居者日增。

藩部者,始於太宗降漠南蒙古,置蒙古衙門;嗣後國土日張,所轄邊民日增,遂改設理藩院,總理蒙古各部、新疆青海西藏,並西南土司諸事。理藩者,中樞掌轄之權也;然各族內大小事宜者,概由之。至清末,列強環伺,光緒十年新疆建省;內地十八省、東北三省並新疆,合稱二十二省。

滿漢各半[]

清之官制者,滿、漢各半也。自中樞至下定制,滿、漢員額均等,以滿制漢,保滿清江山焉。各級俱置滿官、蒙官、漢軍、漢官諸員額;漢軍、漢官者,八旗漢人也。凡遇出缺,非同族者不得候補。督、撫之數,俱從滿、漢各半之制;惟知府以下諸官,多用漢人矣。

兵事[]

陸軍[]

清初採八旗軍制,設滿、蒙、漢軍八旗,另建綠營以輔之。綠營者,以明官兵重編,散之各地。清入關後,承平日久,八旗子弟沉迷逸樂,軍紀廢弛;兼之所役不及綠營,生活窘迫,戰不能用。聖祖平三藩亂事,惟賴綠營以竟其功矣。至乾、嘉之世,綠營又不堪用。高宗嘗閱綠營,其軍所示者,射箭,箭虛發;馳馬,人墮地[五]。高宗、仁宗朝,白蓮教苗族為禍,惟賴地方各建鄉勇,以平亂事。夫鄉勇之供給,出於本鄉;事平,則各有所歸,彼若為流民者,食不裹腹,亦終成盜匪也。太平天國亂起,曾國藩李鴻章另組兩軍,亦皆鄉勇。地方軍權不復制於軍機處,亦啟民國軍閥割據之端也。

甲午戰後,朝廷始組建新軍。光緒二十年,胡燏棻用德意志教官,編練新軍於天津馬廠,後移師小站,曰定武軍。越明年,袁世凱掌定武軍,師從德、日,改曰新建陸軍。新軍屢有擴編,建軍十一年,終成北洋六鎮,一鎮轄步、馬、炮、工、輜共二十營。至宣統三年,計有鎮十四、混成協十六、禁衛軍協二,並標、營若干。

水師[]

初,清軍僅長於騎射。世祖襲明制,置水師於沿海各省。清初厲行海禁,以絕明鄭之助,水師僅資巡防。至仁宗朝,東南海盜為患,始思強水師以振海防。至宣宗,鴉片戰敗,清水師之弱,西洋之船堅炮利,世所盡見。同、光年間,始行洋務,建海軍。光緒元年,北洋水師肇建,十四年始成,天下序八,亞洲居首[六],為北洋、南洋福建廣東諸水師中至強者。清法戰爭起,南洋、福建水師,多有折損;甲午戰敗,北洋水師全軍盡墨。嗣後,重建北洋水師,並併南洋、福建、廣東水師,置為巡洋艦隊長江艦隊

貨殖[]

通貨[]

清承明制,貨殖通商,凡稅賦、八旗供給、通外商等,以交付;國內通貨,以銅錢為主,又曰制錢。文宗朝,發户部官票大清寶钞者,即各以銀、制錢為本也。至光緒十五年,廣東始鑄銀元,中鑄龍紋,人稱龍銀、龍洋。宣統二年頒幣制則例,定銀本位,一統成色,每枚計庫平銀七錢二分,含純銀九成,合六錢四分八厘。翌年始鑄大清銀幣,惟辛亥革命起,未果。

農桑人口[]

夫中國口數,於北宋已逾萬萬。至明末葉,幾達二萬萬;萬曆二十八年,口數萬萬五千萬[七]。明末清初,流寇、入關、剿寇、滅南明諸王、三藩作亂,兼之飢饉、瘟疫故,至順治末年,口數十去其四[八]。至聖祖平三藩、取臺灣,歷康、雍、乾三世,休養生息,又得新進農桑之物,以作口糧,計有占城稻玉米花生馬鈴薯等,口數屢增不止。康熙二十四年,口數估算逾萬萬;至高宗睌期,逾三萬萬[九];迨道光十四年,已至四萬萬矣[一〇][一一]。十九世紀以降,亂事、天災頻仍,去國他移者日增。至宣统三年,查戶數計有九千二百六十餘萬,口數逾三萬萬四千萬人;惟後世推算,口數當至四萬萬三千萬[一二]

聖祖行永不加賦攤丁入地之策,以遏兼併土地,兼促工肆。然查冊不清之弊,至高宗時日顯。三十九年,鄂東天災,所賑口數竟逾戶籍所載,始查明縣吏敷衍上報。帝大怒,責各省督撫清查丁口;四十一年,行保甲制,口數之報,終趨嚴實,至道光年間亦然[一三][一四]

十八、十九世紀華民去國圖。

明末清初,戰禍不止,尤以張獻忠,致三百萬口僅餘八萬,清廷遂行湖廣填四川之策。東北龍興之地,設柳條邊奉天,禁關內漢民北移,然鋌而走險者不絕。咸、光之世,清廷患俄、日覬覦東北,禁令始弛,日俄戰後,令盡撤矣[一五]。閩、粵沿海,山多地狹,移居海外者,絡繹於途。清取明鄭前,臺灣已獲民十餘萬。清初厲行遷界、禁海;既降臺灣,則禁民遷島,以絕事端。至牡丹社事發,日本兵臨,終允移民居臺。日佔臺前,移民已逾三百萬[一六]。十五、十六世紀,閩、粵之民,移居暹羅馬來亞印尼等地者甚眾,更建蘭芳共和國婆羅洲。鴉片戰後華民外移者日增,多居於東南亞、西美利堅加勒比海諸島也[一七]。清祚亡時,海外華僑計有七百萬[一八]

稅賦[]

康熙朝,社稷日定,然戶冊不清,少擁地者竟均多報,貧者不堪重賦,相率逃亡,故丁、地載冊之增,概不符實[一九]。康熙五十一年,詔曰: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以絕暴斂;又採攤丁入地之策,併丁稅地稅。是故無產者不患稅負之重,擁地者則增賦,以緩土地兼併,兼促工肆[二〇]。然賦制不更,至鴉片戰後,流弊叢生,尤以白銀外流,銀日貴而錢、穀日賤,納銀之責,加諸百姓,貧者愈貧,國勢由是日衰。

商事[]

清繼明代,民間手作大盛,尤以綿諸產業為最。鐵者,冶煉為具,以供農事也。初,禁海令行,致銀不得入,由是銀荒穀賤,殷實者相繼破落;至鄭氏降,海禁令緩,方漸止。

清承平日久,商肆日盛,典當之業遂興。時亦有錢莊、銀號,代存款項;票號者,客存以款,兌以會票,往來南北,由是者票號則行匯款之業[二一]晉商徽商,與皇族甚密,又多捐納,故亦云參預官銀之往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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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清皇帝即位改元崇德
  2. 然改元「祺祥」未幾,辛酉政變起,遂改元「同治」,棄「祺祥」。
  3. 《中國歷史地圖集》:三十五:清代疆域图
  4. 同年,俄、德、法三國逼日還遼,惟俄國於日俄戰爭敗於日本,光緒三十一年,日本終得旅順大連南滿鐵路
  5. 《嘉慶朝東華錄》,卷七,嘉慶四年正月。
  6. 王雙印《甲午戰後中國海軍近代化建設述論》。
  7. 何炳棣著,葛劍雄譯:《1368〜1953中國人口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九年),頁二六二。
  8. 葛劍雄:《中國人口發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一年),頁二六三。
  9. 《清實錄·高宗實錄》。
  10. 《清實錄·宣宗實錄》。
  11. 丁光玲:《清朝前期的人口增長與人口壓力》;復興崗學報(二〇〇四年,期八十二),頁三八五至四一四。
  12. 姜公韜:《中國通史 明清史》〈第七章 五百年社會文化的掠影〉,頁一二二。
  13. 丁光玲:《清朝前期的人口增長與人口壓力》;復興崗學報(二〇〇四年,期八十二),頁三八五至四一四。
  14. 葛劍雄:《中國人口發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一年),頁六十三。
  15. 姜公韜:《中國通史·明清史》〈第七章:五百年社會文化的掠影〉頁一二二。
  16. 姜公韜:《中國通史·明清史》〈第七章:五百年社會文化的掠影〉頁一二二。
  17. 史景遷:《追尋現代中國——最後的王朝》〈8 內部危機〉,頁二一一。
  18. 姜公韜:《中國通史·明清史》〈第七章:五百年社會文化的掠影〉頁一二二。
  19. 莊吉發:《清世宗與賦役制度的改革》;學生書局(一九八五年),頁六十九。
  20. 丁光玲:《清朝前期的人口增長與人口壓力》。
  21. 張研:《中國史研究叢書9—清代經濟簡史》;雲龍出版社(二〇〇二年),頁二二七至二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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